《90% 原音》學以致用計劃 全港學界原創音樂大賽

Published on August 5th, 2010 at 11:38 am
《90%原音》學以致用計劃

音樂原住民為專業音樂製作及表演團體,銳意發展跨媒體結合即興音樂表演藝術,經常為中學及大專院校開辦各類音樂、歌詞創作及中西樂器的課程。今年更獲優質教育基金贊助,由本機構主辦的《90% 原音》學以致用計劃,帶領師生共同體驗原創音樂製作。為推廣原創音樂,為很多具備歌唱創意潛質的年青人提供發揮才華的機會,全港學界原創音樂大賽讓對音樂有熱誠的年青人,展露自己的才能,讓他們實踐自己的夢想。

細則:

1. 參賽資格

參賽者須具備下列條件,以符合參賽資格:

(A) 參賽者需為本港全日制中學學生

(B) 參賽者所提交之作品必須為未曾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之原創作品

2. 選舉活動獎品

冠軍得奬者:可獲得書卷港幣$800及獎座

亞軍得奬者:可獲得書卷港幣$500及獎座

季軍得奬者:可獲得書卷港幣$300及獎座

3. 評審

由資深音樂工作者及歌唱導師組成專業評審團,根據參賽者的作曲、編曲及填詞等技巧、創意等方面作為評分進行評審。

4. 參賽事項

(A) 提交參賽作品截止日期為2010年11月15日

(B) 報名費用全免,大會將於5個工作天內確認參賽報名

(C) 學生可以個人身份或組成隊伍參賽,參賽者亦可自由以不同的方法演奏其原創音樂作品,風格不限(如作品可為純音樂,電子音樂或流行曲等),唯參賽作品不可含有色情、暴力、不良意識或商業宣傳成份

(D) 參賽者須請於截止日期或以前,填妥下列參與表格連同作品,電郵至90percentyuanyin@gmail.com或郵寄至香港九龍石硤尾白田街30號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L6-12,註明「90%原音全港學界原創音樂大賽」

(E)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提交2份作品;如提交2份作品必須分別附上參加表格

(F) 參賽者請先檢查作品檔案格式及大小是否符合要求,主辦機構有權拒絕收錄不合乎下列要求的歌曲,提交完成歌曲不可超過4分鐘,先以mp3檔提交(入圍者將要求以wav或aiff檔提交)

(G) 參與單位需自行灌錄歌曲,主辦機構將不會提供資金上的援助

(H) 參賽者明白及同意主辦機構有權隨時要求參賽者出示有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身分證明文件以核實個人資料及廢除參賽者之參賽資格而毋須作任何解釋

(I) 參賽者並同意主辦機構不用發還所有參賽者遞交之檔案

(J) 參賽者在參賽其間遞交之個人資料均為主辦機構所保存及可作有關但不限於與比賽有關的宣傳及推廣活動,主辦機構有權將參賽作品上載至主辦機構網頁及刊物上,並於日後的有關推廣活動中播放

(K) 參賽者必須遵守比賽詳情及規則.主辦機構有權不時更改比賽詳情及規則,有關更改毋須事先通知參賽者

(L) 參賽者同意其得勝作品將有機會由本機構出版並免費派發與全港學校

(M) 參賽者保證於參賽其間內所提供有關參賽者之資料皆真實及正確。參賽者一經提交作品,即表示同意以上一切條款。有關計劃詳情,請瀏覽音樂原住民網頁:http://www.a-origin-music.com/hkocaproject/。如對是次活動有任何疑問,歡迎電郵至90percentyuanyin@gmail.com或致電Ruby Lee 6331 7473查詢。

下載參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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